一、受理民眾報案:
為鼓勵民眾主動報案,本「服務便民,以民為尊」之宗旨,並秉持「一處報案,全國服務」之目標,全面設置受理報案機制,明定標準作業程序,強化各單位對狀況回報制度功能:
(一) | 報案方式: 1、直撥118(海巡報案專線)。 2、本總局勤務指揮中心。 |
(二) | 受理案件主要類別: 依本總局之執掌事項,主要受理案件類別計有: 1、查緝走私槍械毒品。 2、查緝走私管制農漁產品。 3、查緝非法出入國。 4、海難救助。 5、海洋災害處理。 6、排除海上糾紛。 7、查緝非法捕魚毒魚電魚炸魚非法盜採(捕)海洋資源及破壞海洋環境。 8、海上交通秩序管制及維護。 |
二、辦理「漁民座談」:
為推動國內海域、海岸有關漁事服務、政令及預防犯罪宣導等事項,加強本總局與漁民之溝通、聯繫,增進瞭解與互信,改進執法方式,以取得民眾信任與配合,合力做好海域及海岸巡防工作,本總局持續辦理漁民座談或相關之活動,座談中民眾所提意見,在合法的範圍內,都會盡力為民眾處理。
三、提供民眾查詢海岸(洋)巡防事務:
人民對海岸(洋)巡防相關事務若有疑問可親自至本總局「民眾服務中心」詢問或至所屬各海巡隊查詢,民眾亦可以電話方式查詢:
(一)118專線。
(二)本總局勤務指揮中心 (02)28052465。
0 意見:
張貼留言